一文看懂 | 2024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科小)申报全流程
各企业注意啦,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啦 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已开始,相较于往年,今年科小填报在申报平台、附件要求等方面都有些许变化。 为帮助企业提升申报质量、提高申报成功率,搜集整理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从申报条件到申报注意事项,全流程申报指南,帮助大家一文搞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填报。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②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③财政补贴奖励、科技型政策优先支持、研发费用后补助、信贷支持等。 ④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申报科技型企业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①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②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③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④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a、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①登录申报平台: •访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企业通过绑定手机号或重新注册进行登录,绑定不了可以重新申请注册账号。 ②填写申报信息: •核实“企业信息”和“填报说明”,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企业主要数据”界面,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研发项目”、“上一年度企业数据”、“人力资源情况表”、“上年度主要产品情况表”、“知识产权情况表”等信息。 •上传相关附件,包括财务报表、知识产权证书、研发项目相关材料等。 ③自评与提交: •完成信息填报后,点击“自评”,获取自评结果。 •核对自评结果无误后,下载封面文件,盖章扫描上传,提交评价信息。 原来为科学技术部负责;现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原来是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https://fuwu.most.gov.cn/; 现在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 企业可通过绑定手机号或重新注册进行登录,建议重新申请注册账号进行登录。 注意: 1、如企业已申报过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可直接使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注册的账号登录平台; 2、企业非首次申报科小,没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账号的,若重新注册提示信用机构代码已存在,可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密码重置,账号是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来是每月填报并公示一批;现在是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公示前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核查: ①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②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③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1、知识产权情况表变化 企业可以选择【新增知识产权】手动添加,也可以选择自动获取知识产权信息。 2、上传佐证材料变化 以前只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即可,现在还要上传以下文档,具体变化为: (1)《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 (2)创新积分制统计指标信息(此部分指标不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参评依据) (3)调研参考(不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参评依据) (4)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 备注:“如企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及《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下载系统中《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下载后查看应该是2021版), 并将其中数据项完善,扫描并盖章后上传;已有《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的企业以企业自行整理的汇总表为准。 (5)资产负债表; (6)损益表(利润表)。 企业当前是否有股权融资需求;企业当前是否有银行贷款需求;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后,是否愿意接受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部门推荐的金融机构提供专业融资服务
b、知识产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有效期内)。
c、财务报表及辅助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研发费用支出明细等。
d、研发项目相关材料,如研发项目立项书、研发支出辅助账等。
e、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